小產權房拆除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無產權房拆了如何賠償,有沒有法律規定
一、小產權房拆除賠償標準
小產權房拆遷賠償標準如下;1.小產權房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在購買過程中出現合同糾紛難以得到等同保護;開發建設過程中缺少監管,其質量問題出現的概率要高過商品房;而因為無法辦理合法的產權手續,購買后也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對房產價值影響很大;若遇國家拆遷,很難得到相應的拆遷補償。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3.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二、日照小產權房拆除怎樣賠償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也叫作“鄉產權房”。小產權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一句話,買賣小產權房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因為沒有合法的房產證,所以,征地拆遷時,小產權房的購房人也就無法完成拆遷補償登記,因此,在爭取拆遷補償上也就存在障礙。但是,小產權房雖然不能買賣,但也是合法房產,征地拆遷的時候,是應當得到補償的,只是,這個補償應當由原房主去領取,小產權房的購房人為了獲得拆遷補償,可以與原房主約定,遇到征地拆遷所獲得的安置房、補償款歸購房人所有,這樣,即便原房主領取了補償款不愿意交付給購房者,購房者也可以通過法院取得這筆補償款。
三、無產權房拆遷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法律分析
無產權房拆了屬于合法建筑的按國土部門房屋測繪數據賠償,房屋沒產權屬于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臨時建筑的不予賠償,房屋沒產權屬于未超期臨時建筑的予以適當賠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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