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公園轉讓怎么樣賠償 湖南公園轉讓怎么樣賠償
一、衡陽公園轉讓如何賠償?
1、修建公園征收的是房屋還是土地,房屋和土地的補償標準是不同的。
2、農村房屋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征地拆遷適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據該法制定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補償標準原則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長遠生活有保證。同時要根據房屋的建筑結構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進行綜合考量。還要結合政府的安置方式來區別計算。按照產權置換的,應該給予合理面積和裝修費補償、搬遷費補助、過渡費;按照劃地重建的,應該給予重置成新價補償(本地修建原有規模房屋所需要的費用)、裝修費和搬遷補助、過渡費;按照純貨幣補償的,應該給予附近城鎮的商品房均價的補償。
3、農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4、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二、衡陽國有土地轉讓可以如何賠償
1、國有土地分為國有劃撥土地和國有出讓土地,國有劃撥用地屬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遇到征收的時候除了結合現有地價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還需要扣除應該40%的土地出讓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劃撥用地的補償費用。
2、具體的補償還是要根據當地的政策進行綜合的計算。我國的國有土地征收補償還沒有統一的規定,沒有對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征收建立單獨的補償制度,具體的標準根據不同的地區而制定。但是,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三、湖南公園轉讓賠償
1、修建公園征收的是房屋還是土地,房屋和土地的補償標準是不同的。
2、農村房屋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征地拆遷適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據該法制定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補償標準原則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長遠生活有保證。同時要根據房屋的建筑結構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進行綜合考量。還要結合政府的安置方式來區別計算。按照產權置換的,應該給予合理面積和裝修費補償、搬遷費補助、過渡費;按照劃地重建的,應該給予重置成新價補償(本地修建原有規模房屋所需要的費用)、裝修費和搬遷補助、過渡費;按照純貨幣補償的,應該給予附近城鎮的商品房均價的補償。
3、農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4、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四、城中村轉讓的賠償問題
納入城市規劃區征收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進行補償,一些地方為了壓低拆遷補償,找出改造地塊房屋破舊,基礎設施差,所以補償低等等借口,那么改造地塊房屋拆遷究竟應該怎么補償呢?結合改造地塊房屋的不同性質,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應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拆遷之時,被拆遷房屋周邊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補償,如果是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相關精神,結合周邊房屋市場價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條件有所改善為原則,對被拆遷人進行安置補償。改造范圍內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城中村拆遷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給予補償)。
五、湖州老城區轉讓可以怎樣賠償?
老城區拆遷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補償包括三部分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給予補償)。
4、如果是國有出讓土地,對土地還應該進行補償,如果是國有劃撥土地一般是沒有補償的。
對于補償標準不滿意或者認為征收行為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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