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嶺國有土地流轉該怎么給 國有土地流轉該怎么給
一、鐵嶺國有土地流轉該如何給
1、國有土地分為國有劃撥土地和國有出讓土地,國有劃撥用地屬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遇到征收的時候除了結合現有地價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還需要扣除應該40%的土地出讓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劃撥用地的補償費用。
2、具體的補償還是要根據當地的政策進行綜合的計算。我國的國有土地征收補償還沒有統一的規定,沒有對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征收建立單獨的補償制度,具體的標準根據不同的地區而制定。但是,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二、國有劃撥地如何進行土地轉讓?
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流程如下1、上報至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
2、獲得批準后,簽訂轉讓合同;
3、履行合同義務,繳納土地出讓金;
4、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
5、法律依據
另外,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前款土地使用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引用法規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三條
三、國有土地流轉該怎么給
1、國有土地分為國有劃撥土地和國有出讓土地,國有劃撥用地屬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遇到征收的時候除了結合現有地價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還需要扣除應該40%的土地出讓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劃撥用地的補償費用。
2、具體的補償還是要根據當地的政策進行綜合的計算。我國的國有土地征收補償還沒有統一的規定,沒有對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征收建立單獨的補償制度,具體的標準根據不同的地區而制定。但是,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四、國有土地出讓與國有土地是否可以出讓
1.所謂土地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出讓給個人或單位使用,個人或單位繳納土地出讓金。出讓方只能是各級人民政府,土地部門具體負責。
2.所謂轉讓是指單位或個人將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這個轉讓價格雙方可以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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