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違法建筑轉讓該怎么賠償 泰州違章建筑征用該怎么樣補償
一、泰安違法建筑轉讓該怎么賠償
1、要弄清違法建筑拆除是否有補償,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違章建筑。
2、目前,我國對于違章建筑尚沒有十分統一的法律意見,一般來說,違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3、拆除違章建筑,當然是不用給補償的,不但不補償,嚴格來說還可以對違法行為進行罰款。但關鍵的問題是,很多地方以“違建”的名義拆除的往往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違章建筑。比如,符合建房條件農民未經審批而建設的家庭唯一住房,因為地方政府實施的一些臨時政策而產生的違法建筑等等,這些情況下,違章建筑的存在有其正當性,就不能輕易認定為違章建筑,遇到拆遷或者拆除,不但應當補償,而且還應當按照法定標準足額補償。
二、泰安違法建筑拆除賠償標準
1、要弄清違法建筑拆除是否有補償,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違章建筑。
2、目前,我國對于違章建筑尚沒有十分統一的法律意見,一般來說,違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3、拆除違章建筑,當然是不用給補償的,不但不補償,嚴格來說還可以對違法行為進行罰款。但關鍵的問題是,很多地方以“違建”的名義拆除的往往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違章建筑。比如,符合建房條件農民未經審批而建設的家庭唯一住房,因為地方政府實施的一些臨時政策而產生的違法建筑等等,這些情況下,違章建筑的存在有其正當性,就不能輕易認定為違章建筑,遇到拆遷或者拆除,不但應當補償,而且還應當按照法定標準足額補償。
三、泰州違章建筑征用應該如何補償?
要弄清違章建筑拆除是否有補償,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違章建筑。1、目前,我國對于違章建筑尚沒有十分統一的法律意見,一般來說,違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2、拆除違章建筑,當然是不用給補償的,不但不補償,嚴格來說還可以對違法行為進行罰款。但關鍵的問題是,很多地方以“違建”的名義拆除的往往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違章建筑。比如,符合建房條件農民未經審批而建設的家庭唯一住房,因為地方政府實施的一些臨時政策而產生的違法建筑等等,這些情況下,違章建筑的存在有其正當性,就不能輕易認定為違章建筑,遇到拆遷或者拆除,不但應當補償,而且還應當按照法定標準足額補償。
四、違法建筑轉讓的補償政策
1、要弄清違法建筑拆除是否有補償,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違章建筑。
2、目前,我國對于違章建筑尚沒有十分統一的法律意見,一般來說,違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3、拆除違章建筑,當然是不用給補償的,不但不補償,嚴格來說還可以對違法行為進行罰款。但關鍵的問題是,很多地方以“違建”的名義拆除的往往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違章建筑。比如,符合建房條件農民未經審批而建設的家庭唯一住房,因為地方政府實施的一些臨時政策而產生的違法建筑等等,這些情況下,違章建筑的存在有其正當性,就不能輕易認定為違章建筑,遇到拆遷或者拆除,不但應當補償,而且還應當按照法定標準足額補償。
五、違法建筑轉讓補償問題
1、要弄清違法建筑拆除是否有補償,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違章建筑。
2、目前,我國對于違章建筑尚沒有十分統一的法律意見,一般來說,違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3、拆除違章建筑,當然是不用給補償的,不但不補償,嚴格來說還可以對違法行為進行罰款。但關鍵的問題是,很多地方以“違建”的名義拆除的往往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違章建筑。比如,符合建房條件農民未經審批而建設的家庭唯一住房,因為地方政府實施的一些臨時政策而產生的違法建筑等等,這些情況下,違章建筑的存在有其正當性,就不能輕易認定為違章建筑,遇到拆遷或者拆除,不但應當補償,而且還應當按照法定標準足額補償。
六、違章建筑拆遷后,可以獲得賠償嗎
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對拆除違章建筑不予補償。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屬于違法建筑及對違法建設的處理結果不滿,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程序未完結前,不能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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