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簽字的拆遷協議可以反悔嗎 未簽拆遷補償協議能拆除嗎,法律上如何認定
一、已經簽字的拆遷協議可以反悔嗎?
1、房屋拆遷協議簽字后一般不得反悔。
2、依法成立的拆遷協議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等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二、拆遷協議已經簽署還可以反悔嗎
1、一般是不可以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一經簽訂,房屋拆遷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不允許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遷涉及的法律關系比較復雜,在下面4種情況下,《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可以反悔
1、與房屋拆遷有關行政許可撤銷或確認違法。房屋拆遷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許可,如果政府行政許可行為被撤銷或確認為違法,據此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的合法性就存在問題,當事人可依法請求確認《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無效。
2、房屋估價機構違法或估價不合理。房屋拆遷依托于房屋估價機構的估價行為,如果房屋估價機構不是依法選定的,或者房屋估價機構不依法進行估價,或者房屋估價結果顯失公平,當事人可依法請求變更或撤銷《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
3、協議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如果在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過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合同的情形,受損害方有權請求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簽的協議。如果《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簽的,則可以追認該協議無效。
2、當發生上述情況,房屋拆遷當事人完全可以對《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變更或者撤銷《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或者確認《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無效。
三、法律上可以拆除未簽拆遷補償協議的房屋嗎?
律師解答未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不可以拆遷房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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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四、預征收協議簽約未達標的拆遷能繼續嗎
如果這個動遷協議是預征收協議,那么是附條件生效的,需要片區內簽訂的人達到一定比例才可以開始征收。如果沒有達到,征收不會開始,也不會有其他合同。如果這個動遷協議就是補償安置協議,那么后續不會有其他合同了,只需要雙方就協議履行。
五、預征收協議簽約未達標拆遷能繼續嗎?
如果預征收達不到生效比例的,征收工作將終止。但是該規定本身有很多地方違反上位法的規定,而且在實踐中也沒有出現過簽約比例不夠而終止的情況。實踐中具體的簽約比例有拆遷方掌握,生效的比例也由拆遷方來確定,這都是不透明的。事實上預征收的相關規定主要是拆遷方的一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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