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何時清零?
一、駕照扣分何時清零,規(guī)定是什么
法律咨詢解答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周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相關法律規(guī)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八條、第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
引用法規(guī)
[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第八條
[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第十條
[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
[4]《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
二、駕駛證扣分9分,忘記處理違章,過了記分周期,是否需要去處理違章?分數(shù)能清零嗎?
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根據(jù)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引用法規(guī)
[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第五十八條
三、什么是駕駛證扣分清零?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huán)。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fā)證日期,每年在發(fā)證日期那天系統(tǒng)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huán)。
2、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2010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3、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tǒng)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后)自動清零;
4、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fā)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并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xù)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后考試)合格后,方能將分數(shù)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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