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工資
一、工傷補發工資需要交多少稅工傷病殘津貼如何計算
1、工傷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受傷前的標準,按月支付的。
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工傷補發工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二、補發工資如何計稅?
1、如題所述,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許還原至所屬月份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所屬月份補發工資應納稅額={[(所屬月份補發工資+原所屬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減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原所屬月份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按照個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按月計算,應以納稅人一個月內取得的所有工資薪金所得一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企業單位實際工作中,確實存在因政策原因、或因資金周轉困難等原因導致不能按時發放工資而采取集中補發工資的情形。若按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稅負明顯畸高。各地稅務機關特此而發文允許還原至所屬月份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做法;
3、例如粵地稅發[
1999]239號文件《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對補發以往月份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個[
1997] 101號文件《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調整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均對此作了明確;上述即為補發工資如何計稅的,謝謝采納!
三、補發工資如何計稅
補發工資是指由于企業資金緊張或短缺,以及調整工資級別等原因,造成未按時發放的工資部分。如果屬于補發以前月份的工資,可按補發月份所屬期的費用扣除標準來計算個稅,不與發放當月的工資薪金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具體說來,補發工資可按照《關于對補發以往月份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粵地稅發239號)的規定,把補發的工資分攤回所屬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征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所屬月份補發工資應納稅額(所屬月份補發工資原所屬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減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原所屬月份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如果不屬于補發工資性質的,應合并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具體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法定費用扣除標準-其它允許扣除費用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四、補發工資如何申報個稅?
補發工資的個稅申報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書面說明,情況屬實的,可將補發工資分攤與所屬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如果單位補發工資,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書面說明,情況屬實的,可將補發工資分攤與所屬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各地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以當地政策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二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