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保險責任
一、交強險保險責任交強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哪些?
交強險保險責任
交強險是給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簡單理解就是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對方的損失,不包括自身損失。
二、既有交強險又有商業三者險的情況,責任應如何承擔
首先由交強險保險公司進行優先承擔,不足的部分由商業險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實際侵權人來承擔。這樣不僅保護了受害人的利益,也保護了被保險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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