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一、離婚后再婚又復婚需要什么手續,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p>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p>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p>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以上是離婚再復婚需要辦理哪些手續的解答
二、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去民政局辦理需要帶什么手續嗎
您好,針對您的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去民政局辦理需要帶什么手續嗎問題解答如下 你好,你咨詢的去民政局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和資料有以下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辦理程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
三、離婚要哪些手續和證件,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離婚所需的手續和證件包括
1、如果是協議離婚的,簽訂離婚協議后,帶齊結婚證、身份證和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帶齊結婚證、身份證、起訴狀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判決準予離婚的,判決生效后婚姻關系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四、離婚需要哪些證件?
離婚都需要帶哪些證件呢一、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愿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辦理。同時,雙方當事人所攜帶的離婚協議書數量應該為三份,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 二、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訴訟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應當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生效的法律文書(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為當時人選擇的是訴訟離婚,所攜帶的法律文書是其最好的證明,因此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再進行審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場,仍然可憑法律文書辦理相應地離婚手續。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的法律解答。根據上文可知,離婚當事人選擇不同的離婚方式,意味著需要攜帶的離婚證件也有所差異。
五、辦理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和手續?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辦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需要什么手續?”的解答如下離婚都需要帶哪些證件呢一、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愿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辦理。同時,雙方當事人所攜帶的離婚協議書數量應該為三份,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 二、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訴訟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應當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生效的法律文書(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為當時人選擇的是訴訟離婚,所攜帶的法律文書是其最好的證明,因此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再進行審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場,仍然可憑法律文書辦理相應地離婚手續。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的法律解答。根據上文可知,離婚當事人選擇不同的離婚方式,意味著需要攜帶的離婚證件也有所差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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