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證明如何寫
一、土地承包合同遺失證明的撰寫方法
眾所周知,土地承包合同是一種承包方與發包方簽訂的規定土地權利與義務關系的一種協議,如果雙方發生土地糾紛,它將是一項重要的法律依據。所以都會好好的保管。但是不免有丟失的情況,那土地承包合同遺失證明怎么開呢針對此問題,我總結此文介紹土地承包合同丟失證明補辦及方法。一、土地承包合同補辦依據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二、土地承包合同補辦方法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有兩類一是家庭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二是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至少有三份,發包方(村組織)、承包方和鄉鎮合同鑒證方(鄉鎮經管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的一份合同遺失了,不用急,可以申請復印留存的發包方或鑒證方的合同書。若是家庭承包方式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則更不用擔心。因為,應該還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農戶與村組織簽訂家庭承包方式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后,村組織會將合同資料上報到鄉鎮經管部門。鄉鎮經管部門據此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薄》并上報縣主管部門審核。縣級人民政府依照審核后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薄》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比《農村土地承包書》更能證明具有某宗土地承包經營權。 你的土地承包合同遺失,土地承包經營權還是在的,你不用擔心。但應當及時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一般是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補辦。若是其他方式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遺失,建議你復印外,還要申請辦理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以利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上文中我從兩個方面來介紹,首先列舉了土地承包合同補辦的一些依據,從此法律條文可以看出補辦是可以的,然后具體講解了補辦的兩種情況,各位要根據自身的實際作出選擇。但是過程有點復雜。引用法規
[1]《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條
[2]《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條
二、出生證遺失證明補充(以上修改)
遺失證明茲有本轄區居民×××,于××××年××月××日出生,母親×××(身份證號******************),父親×××(身份證號******************),家住××省××市××路××號,因不慎遺失《出生醫學證明》,情況屬實,予以證明望予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補辦手續××居(村)委會簽章××××年××月××日二、怎樣補辦出生證
(一)補辦出生證應具備材料:
1、父母戶口所在村委會證明,例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戶口未報,請給予補辦出生證以上所有證明中姓名必須與戶口薄相同
2、接生證明由接生人員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接生員簽名、蓋手印及身份證復印件
3、嬰兒父母雙方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如有一方沒有戶口薄,必須有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會和派出所證明其嬰兒戶口未在這一方設籍如女方沒有戶口薄,需出具證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戶口未在其母×××處設籍特此證明
4、接生單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或鄉鎮衛生院院長簽名簽字(該孩未在本院辦理出生證)蓋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鄉鎮政府和衛生局簽字蓋章)
5、親子關系聲明按表格填寫,嬰兒父母以及證明人要親自簽名蓋手印,與嬰兒關系要填寫(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證明人)
6、嬰兒父母雙親以及證明人身份證復印件
7、嬰兒母親須親自來辦理,如他人代領須身份證及復印件96年及以后出生的兒童出生證遺失補辦;除以上6種證件外需湄洲報聲明作廢的原版報紙2張(99年5月1日后出生的要2張報紙)備注
1、所有證件要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證件上的姓名要與戶口薄上的姓名一致
2、如在衛生院分娩的嬰兒要說明原因當時接生人員為何不出具《出生醫學證明》以及產家為何不領取《出生醫學證明》,并有原接生登記簿復印件,并院長簽名蓋公章或當時的病歷(分娩情況記錄)復印件,并院長簽名蓋公章
(二)補辦出生證申請書范本申請書XX縣婦幼保健院因不慎將孩子出生證明丟失,現申請補辦出生證明,出生信息XXX(女),4月18日在XXX婦幼保健院出生,我保證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愿負法律責任,望貴院給予補辦為盼特此申請
三、借條遺失作廢證明書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法律規定是什么
借條遺失后作廢證書的生效條件是,寫證明的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證明書中的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證明書并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如果借條遺失,正常情況下應該讓借款人補寫借條,不能只寫借條遺失的作廢證明。
四、身份證遺失聲明應該寫什么?
1、本人身份證于20__年_月__日丟失(二代身份證)。身份證號為ⅩⅩⅩⅩⅩⅩⅩ____,此證簽發日期為20__年,現聲明丟失。本人鄭重聲明,以上丟失的第二代身份證自遺失當日起,一切與該身份證相關的行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或經濟損失本人一概不負責,特此嚴正聲明。
聲明人___20__年_月__日
2、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引用法規
[1]《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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