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十字架
一、"如何保護寫拆字的房子"
看具體情況定。僅僅在房子寫個拆字就來拆房肯定是不行的,還需有當地規(guī)劃部門相關文件或者公示才能拆除。對于不合理的拆遷行為被拆遷人有權提出異議。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第十九條規(guī)定,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引用法規(guī)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二、征收方拆著拆著就不拆我家了是什么意思?
有些被征收人遇到過這種情況。拆遷拆的好好的,但拆著拆著就不拆了,或者是突然不見征收方的蹤影了。你突然發(fā)現,自己被迫成了釘子戶了。這是個什么情況呢?產生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是被征收人與征收方就補償安置問題遲遲達不成一致,征收方希望通過“冷戰(zhàn)”的形式讓被征收人服軟簽字,同意不公平的補償。這個時候被征收人就要注意!征收人員對你置之不理,對正在實施拆遷的項目停止實施,就是在給你施壓。如果你產生了“是不是自己提的補償標準太高了?”“是不是該主動找征收方談談?”的想法,就正中征收方的下懷了!那么,被征收人究竟要不要主動找征收方談判,降低自己的補償標準呢?答案是不要!如果被征收人因慌張主動上門談判,便會處于下風,對提高補償不利。且征收方更有可能得寸進尺告訴被征收人他們不拆你的房子了,說等附近都拆完后,你家就會水電不通、道路阻斷、環(huán)境臟亂,根本無法生活。各種恐嚇的說辭讓被征收人簽字同意極低的補償標準,甚至是先拆后補。因此,作為被征收人,遇到這種情況,應該這樣做第一,保持冷靜。了解到這是征收方的心理戰(zhàn)術,不要主動妥協。因為征收范圍是相關政府審批確定下來的,自家房屋也是經過前期調查審批確定要拆遷的,不是某個征收工作人員隨便一句話就能更改的。第二,將房屋證件保存到安全地方。復印多份,不給原件,保存好。這一步為防止征收方偷拆、誤拆、強拆,導致房屋證明材料損失的情況。第三,收集文件。各種通知、征收公告、評估報告、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等等,拍照保存好原件。第四,在文件規(guī)定時效內,維權。比如房屋評估報告下達的10日內提起復核評估,征收決定、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下達的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請行政訴訟。
征收方拆著拆著就不拆我家了,這是什么意思?
三、強拆的規(guī)定
律師解答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如果指的是房屋拆遷強拆,應滿足的條件如下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2、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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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guī)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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