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質權設立生效的要件之一登記,具體規定
一、登記是著作權質權設立生效的要件嗎,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著作權質權的設立要以登記為前提,也就是說登記屬于著作權質權生效的要件出自,用著作權出質的,需要雙方簽訂書面的質權合同,然后辦理著作權質權登記手續,這時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二、軟件產品的登記是軟件著作權嗎?
第二章第八條規定第四款,軟件產品登記所需材料即擁有軟件產品的知識產權有效證明,這個知識產權有效證明,即軟件著作權登記。所以軟件產品的登記不是軟件著作權。
三、版權登記需要每年續費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
版權登記不需要每年續費。
版權登記只在登記的時候繳納登記費即可,后續不需要續費。
《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第八條規定,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應出示身份證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填寫作品登記表,并交納登記費。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還應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出示繼承人身份證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應出示委托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出示證明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
法律依據
《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第八條
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應出示身份證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如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部分手稿的復印件及照片、樣本等),填寫作品登記表,并交納登記費。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還應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出示繼承人身份證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應出示委托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出示證明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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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 第八條
[1]《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 第八條
四、版權的取得是否需要登記,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版權的取得是不一定需要登記的,我國的作品實行自愿登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中國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版權也稱著作權,是法律賦予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創作者的一系列專有權利。
法律依據
《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第二條
作品實行自愿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第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
引用法規
[1]《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 第二條
[1]《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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