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土地拆遷如何進行賠償?
一、劃撥土地拆遷補償
1、劃撥土地的房子拆遷補償如下劃撥土地拆遷時沒有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因為土地使用權的所有人是政府,人民政府只是會對地面上的建筑和附著物酌情給予補償。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因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無償收回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并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予以出讓。
對劃撥土地使用權,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可以無償收回,并可依照本條便的規定予以出讓。
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時,對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七條
二、鄉村土地折遷的補償與安置費
(一)土地賠償費和安置補貼費。
土地賠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準許征收土地總面積計量,準則為每畝18000元。
安置補貼費按轉非安置的鄉下人口數計量,每個轉非安置的鄉下人口的安置補貼費準則為38000元。
(二)鄉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賠償。
鄉村房屋賠償按附件所列準則執行。
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實行綜合定額賠償,以準許征收土地總面積扣除鄉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積為準,每畝定額賠償22000元。鄉村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賠償的具體準則由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制定。
三、國有土地征收補償方案
在該法中也規定了政府及職能部門的職責,如果存在違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則權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對于補償標準問題,法律規定是不低于周邊房屋市場價格。另一類是: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拆遷,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辦法執行,此類拆遷也應依法進行。補償標準也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精神執行。由于房屋拆遷案件涉及眾多部門,眾多單位,征收過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門作出各種行政行為,案件非常復雜,維護權益建議聘請專業律師。以上是關于國有土地證拆遷怎么補償的相關,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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