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辦理需要多長時間?
一、辦居住證最快要多久,要多少錢,在哪里辦?
辦居住證需要到經常居住地的派出所。居住證申請資料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2張(1寸彩色或黑白,淺色背景);
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處所證明;
5、半年以上社會綜合保險證明;
6、就業或投資經商證明。
居住證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初審后,2個工作日內交報轄區派出所;
3、市公安局審核后,對符合申領要求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
4、辦理完畢后,由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費用個人無需支付費用。
二、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和證件,辦理時間
居住證辦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證明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可分為以下幾類
①居住時間證明包括外來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②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③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④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注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三、居住證是公民在中國境內合法居住的基本證件。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步驟?
15-30天。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四、居住證辦理后中間有斷開,幾年后又續簽了怎算居住時間
1、 續辦居住證,應在居住證到期前1個月之內,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上海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上海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2、 原居住證有效期到期后,自動作廢。
3、 所有的申報材料均需核對原件。
4、 申報材料須本人或單位人事部門人員遞交,其他人員不得代辦。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引用法規
[1]《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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