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傷認定后在做傷殘鑒定嗎?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傷認定后在做傷殘鑒定嗎?
再根據法律規定在工傷認定之后是可以做傷殘鑒定的,當然,傷殘認定,也并不是必須要做的。申請工傷的,首先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由單位或者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作出后可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然后根據傷殘結果確定賠償數額。
二、工傷傷殘認定后,需要做工傷鑒定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诙龡l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以上就是有關工傷必需要工傷鑒定嗎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
[3]《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三、沒有做工傷鑒定能做傷殘鑒定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沒有做工傷鑒定能做傷殘鑒定。通常情況下,超過一年的時間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話,工傷認定部門就不會再受理了。所以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發生了工作性傷害之后,那么是需要進行工傷認定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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