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行為異議
一、對于強制執行申請有異議,可以申請什么樣的強制執行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诙椒ㄔ菏芾怼 ‘斒氯?、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以上就是對強制執行申請是怎么樣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二、申請人提出的執行異議之訴,是否停止執行
以下就是執行申請人執行異議之訴的相關回答。一、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的民訴法規定2021年《民事訴訟法》第227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p>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227條
三、被執行人有權提出執行異議嗎
被執行人是有權利提出執行異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都有權利向執行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法院對執行異議的審查時間是15天,如果異議申請被駁回,被執行人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復議。
四、執行異議之訴中止執行的判斷標準有哪些?
你好。執行異議之訴是否中止執行據以裁定中止執行的情形消失后,就可以恢復執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五、被執行人可以提起執行異議嗎?
我國《民事訴訟》確立執行異議之訴是為了保護案外和申請執行人的利益而設立的一項新的制度,所以,被執行人是不能提起執行異議的。執行異議指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可以作為利害關系人提出執行行為異議的情況
(一)認為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違法,妨礙其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債權受償的
(二)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措施違法,妨礙其參與公平競價的
(三)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措施違法,侵害其對執行標的的優先購買權的
(四)認為人民法院要求協助執行的事項超出其協助范圍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
(五)認為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人民法院違法執行行為侵害的。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總之,被執行人也可以提起強制執行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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