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要件
一、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時間是什么時候?
合同的成立條件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合同成立的時間具體如下
1、法律沒有限制合同采用書面形式的,自承諾到達要約人時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條
二、什么是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構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指當事人經歷要約、承諾,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成立合同的要件包括1、合同具有相對方,且相對方均具有訂立合同的民事行為能力;
2、相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訂立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規定;
4、相對方能就訂立合同等事項協商一致;
5、合同成立的其他要件。
三、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后,能否產生法律效力,能否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后果,要視合同是否具備生效要件。合同生效應當的具備以下要件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的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內心原的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的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的,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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