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只有買賣合同的房子能公證嗎 買賣合同沒有公證,房屋買賣合同是否需要公證
一、只有買賣合同的房子能否公證?
只有買賣合同的房子可以公證。只有公證后方能發生效力,否則無效。而不需要公證就能生效的法律行為,通過公證過后,具有更強的證據力,但并不代表著公證賦予了其法律效力。
房屋買賣合同便是屬于這種類型。因此,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證影響,但公證過的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更強的證據力。
我國法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二、只有買賣合同的房子能公證嗎
只有買賣合同的房子可以公證。只有公證后方能發生效力,否則無效。而不需要公證就能生效的法律行為,通過公證過后,具有更強的證據力,但并不代表著公證賦予了其法律效力。
房屋買賣合同便是屬于這種類型。因此,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證影響,但公證過的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更強的證據力。
我國法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三、買賣合同沒有公證,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公證嗎?
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公證。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的理由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只要滿足雙方主體適格、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一致以及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利益即被認為是有效的。而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那些必須通過公證機構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只有公證后方能發生效力,否則無效。而不需要公證就能生效的法律行為,通過公證過后,具有更強的證據力,但并不代表著公證賦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合同便是屬于這種類型。因此,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證影響,但公證過的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更強的證據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四、房產證與公證在房產交易中有何作用?
可以,對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進行買賣時,可能對買賣協議進行公證。公證只是對房子買賣行為的真實性進行的證明,但不能證明房子產權的合法性。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1、合同;
2、繼承;
3、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4、財產分割;
5、招標投標、拍賣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五、只有買賣合同的房子可以公證嗎?
只有買賣合同的房子可以公證。
只有公證后方能發生效力,否則無效。而不需要公證就能生效的法律行為,通過公證過后,具有更強的證據力,但并不代表著公證賦予了其法律效力。
房屋買賣合同便是屬于這種類型。因此,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證影響,但公證過的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更強的證據力。
我國法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六、只有購房合同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以公證嗎?
只有購房合同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以公證房屋所有權嗎
一、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只要提供的購房合同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的,是可以辦理公證的。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第二十九條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第三十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鑒定、評估事項的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九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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