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公章如何制作?
一、合同沒蓋章怎么辦,合同上怎樣蓋章才有效
1、合同沒蓋章怎么辦在現實交易中,出于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任,及一些習慣做法,在合同中僅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但沒有公章,此種情況合同是否要效要看具體情況一般來講,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職權,以公司名義對外作出的行為應由公司承擔,蓋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備條件。但如果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訂立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反之則對公司無效。在交易活動中,“簽字蓋章”是許多法律的基本要求。“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但合同書蓋什么章、如何蓋章等都沒有規定,同時,對于合同蓋章問題,主要在合同訂立中規定的,給人的感覺似乎合同蓋章與否只關系到合同成立問題,與合同效力無關。事實上合同效力的認定是以合同成立為前提的。因此,合同蓋章問題與合同的效力有著直接關系。
2、合同上怎樣蓋章才有效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就當事人來說,無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訂立合同一般由訂立合同的自然人簽字或蓋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組織訂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人簽名或蓋上單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組織應該蓋什么章,法人、其他組織的公章種類很多,有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門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專用章、行政章都能作為合同章,至于財務專用章、各部門的公章的效力則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僅僅證明諸如欠款金額(企業之間對帳單)這樣的財務方面的問題,那么財務章也是有效的。印章的使用(即蓋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義人)的簽名,蓋章的效力就等于簽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證明功能,不過是使用印章能夠代替并可以反復代替簽名,且有時具有省力之效。由于印章極易被偽造,并且印章的名義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稱的印章擁有者)與實際控制者極易分離,所以,印章的證明力在本質上低于簽名的證明力。我們在交易活動中應當更重視簽名,因為簽名與簽名人之間聯系的確定性要遠遠大于印章與印章名義人之間的聯系,對方當事人只要當面簽名,就可以在相當程度上保證其簽名的效力與證明力。
二、合同蓋電子章的相關和規定
法律分析合同加蓋電子章的方法是
1、新建一個word文檔,名稱可以寫為"合同";
2、“合同”輸入完成,將其轉換成PDF格式的;
3、在白紙上加蓋印章,掃描保存為JPG格式圖片;
4、在PDF中打開“合同”,點擊右側工具欄中的“簽名”,下拉菜單選擇“放置簽名”;
5、選擇“放置簽名”后,選擇路徑將圖片“章”保存為PDF中的簽名,保存。電子合同的“蓋章”是數字簽名,電子印章是可靠電子簽名的可視化表現形式,以密碼技術為核心,將數字證書、簽名密鑰與實物印章圖像有效綁定,用于實現各類電子文檔完整性、真實性和不可抵賴性的圖形化電子簽名制作數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三、公司的合同章可以有幾個嗎,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公司的合同章可以有幾個。法律對于合同專用章的數量沒有進行限定,若是一個公司根據公司需要刻兩個以上的,應當經過合法手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需要,經過本單位領導批準后,可以刻制多個合同專用章使用,但是需要注意合同專用章的名稱、式樣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辦理程序和審批手續的機關是印章制發機關。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二條
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其他專用印章(包括經濟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等),在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可以刻制。
《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三條
印章制發機關應規范和加強印章制發的管理,嚴格辦理程序和審批手續。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刻制印章,應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
引用法規
[1]《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1]《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四、合同上的公章是打印的有效嗎?
掃描了打印出來,就等于復印,不管你是用彩色復印還是黑白復印。只能當作復印件。代替不了原件。無效,沒有法律作用。加蓋公章的傳真件是有效的,公章用打印是無效的。
當事人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優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慮復制件或復制品,但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十條
五、公章簽合同,合同有效嗎?新公章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公章簽合同當然有效。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合同蓋了公章后即視為一方單位對合同的認可。而且法律規定,合同自當事人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即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即生效。當然當事人約定了生效時間、生效條件,或者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批準手續才能生效的合同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