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存在的形式和法律規定
一、合同存在的形式有哪些?
律師解答
合同存在的形式主要是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公證形式、鑒證形式、批準形式、登記形式、合同確認書等。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其中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二、居間合同可以單方面解除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可以單方解除。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居間合同中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在符合法定解除條件的情況下,當事人也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權,單方解除居間合同關系。
三、居間合同是否可以單方解除?有哪些法律規定?
可以單方解除。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居間合同中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在符合法定解除條件的情況下,當事人也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權,單方解除居間合同關系。
四、如何處理居間合同糾紛,法律有哪些規定,法律對居間關系有何規定?
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相關方式處理居間合同糾紛。當然了,涉及居間合同相關的糾紛,如果到人民法院起訴,那么法官在接到案件之后,應當盡快的審查案件,了解爭議點,也可以組織雙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當中調解。
五、居間合同什么是合同?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居間合同,現改為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居間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規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規定,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六十三條規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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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2]《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條
[3]《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條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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