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彩禮
一、民法典關于彩禮的規定,有哪些相關規定
民法典關于彩禮的規定是允許按照一般習俗給付的彩禮,但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要求返還彩禮,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適用前述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民法典中彩禮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三、新民法典對彩禮有怎樣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四、"新民法典對彩禮作出了哪些新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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