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才中心檔案托管
一、單位沒有存檔條件代理人才中心存檔案
1、辭職后馬上有新的接收單位,可直接將檔案、勞動關系、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全部轉移到新單位。如果沒有,相關部門建議可先將檔案存放在人才市場等能夠托管檔案的部門。
2、《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假如辭職的那家單位將檔案委托在人才市場保管的,要做的是拿著這證明到人才市場去把檔案由委托報關轉為個人委托保管。換了公司之后,拿著和新的公司的簽訂的勞動合同到勞動市場,重新辦理托管就可以了。其實這種檔案的轉托管手續在異地辦理工作時比較有用。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都會有專門的員工來負責員工檔案方面的問題,他們一般都會幫忙辦理,但是有些不太正規的公司也會要求自己辦理,這時候就要到社保局去咨詢具體的辦理方式了。如果單位是直接為我們保管檔案的,那就更簡單了,找到新單位就把檔案轉到新單位即可。
二、獨立法人是什么?如何查其身份?
一、通過企業營業執照也可鑒別,如果營業執照叫“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說明該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反之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二、判定企業是否具有法人資格要從成立、財產、名稱場所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幾個方面來判斷。
根據《民法典》第58條規定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58條
三、如何申請確定監護人是怎么規定的,法律上如何認定如何申請確定未成年人監護人
律師解答申請確定監護人的規定為,監護人的范圍可以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孩子的監護權責任由孩子的父母來進行承擔。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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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四、法院單方確定監護人,監護人是否可以自行確定
你好,目前法院走單方確定監護人的程序有首先由有監護資格的人員協商確定監護人→如不能協商確定從而對于擔任監護人發生爭議,然后由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指定監護人→如對上述組織或者單位指定的監護人不服,當事人應當在30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后對指定是否恰當進行審查(指定并無不當的,裁定駁回起訴;指定不當的,判決撤銷指定,同時另行指定監護人)→如對指定不服,在指定30日之后才起訴的,法院也可以受理,法院按照變更監護關系處理,即由法院審查被指定的監護人是否履行其法定的職責,然后決定是否予以變更其他監護人。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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