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孩子撫養權的常見條件及規定
一、變更孩子撫養權規定是什么?
孩子撫養權可以變更的情況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患嚴重疾病,或者患有其他傳染病不適合繼續撫養孩子,而己方有能力愿意撫養的,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有虐待子女行為,子女與其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會產生不利影響的,己方也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撫養權可協議變更也可以訴訟變更。
二、沒有能力撫養孩子可以變更撫養權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現在沒有能力撫養孩子,可以主張變更撫養權。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六條
三、民政局變更孩子撫養權可以嗎,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民政局變更孩子撫養權是不可以的,因為關于子女撫養權的變更只能夠通過兩種途徑實現,一種是雙方當事人就撫養權變更協商一致,可以簽訂一份協議;而是發生撫養權變更的事由,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里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五十六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 第五十七條
四、孩子的撫養權是否可以變更,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離婚后子女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協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六條
五、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條件和程序
法律咨詢解答
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當然可以變更。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雙方可以自行達成撫養權變更協議變更孩子撫養權,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是否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六、孩子撫養權允許變更嗎?
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當然可以變更。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雙方可以自行達成撫養權變更協議變更孩子撫養權,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是否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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