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懲罰性賠償規則包括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懲罰性賠償規則包括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懲罰性賠償規則包括懲罰性賠償規定、懲罰性賠償的概念以及懲罰性賠償制度等。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的法律法規中的懲罰性賠償,通常不適用于違約行為,而多適用于侵權行為。
二、消法中的懲罰性賠償的損失認定規則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規定
適用懲罰性賠償時,要按照受害者的實際損失進行認定,這種懲罰方式可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當消費者的實際損失不足500元時,按照500元進行賠償,若實際損失在500元以上,按照實際損失的2~3倍進行賠償。
三、承擔懲罰性賠償有哪些情形,有沒有規定?
銷售有缺陷的產品,簽訂買賣合同的,需要承擔懲罰性質的賠償,這種賠償責任是一種特殊的民事責任,是由人民法院根據被侵權者的請求作出的決定,屬于加重賠償的一種法定情形。
四、懲罰性賠償金的情形有哪些?該如何規定的
適用懲罰性賠償金的情形有行為人故意去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并且情節嚴重的情況下,可以要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或者明知道產品存在缺陷仍然進行銷售,沒有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造成他人損失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
五、懲罰性賠償合同法律規定有哪些?
1、懲罰性賠償的構成要件包括違法行為,主觀故意,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2、違法行為是加害人違法實施的侵害他人權利或損害他人利益的作為或不作,作為和不作均可成為違法行為。
3、欺詐行為就是典型的違法行為。欺詐行為是指為使被欺詐者陷入錯誤判斷,或加深其錯誤、保持其錯誤,而虛構、變更、隱匿事實之行為。沉默于法律、習慣或契約有告之義務的場合,應構成欺詐行為。因此,欺詐行為既包括經營者積極編造虛假情況或歪曲事實,故意告之消費者虛假情況,也包括有意隱匿真實情況,有義務告知消費者而不告知。
4、所謂故意是加害人希望或者放任其行為給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傷害的主觀心理狀態。包括兩層含義一是行為人預見到行為的后果,二是希望或者放任結果的發生,希望是指行為人通過一定的行為努力追求行為后果;放任是指行為人雖然不希望其行為后果的發生,但并不采取避免損害發生的措施,以至于造成了損害的后果。故意這種主觀過錯常通過民事欺詐行為、故意侵犯專利權的行為等給社會造成危害性比較大的外在行為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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