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可用于為子女買房嗎?
一、公積金貸款可以用于購房嗎
可以的,這種情況屬于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3.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4.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6.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7.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8.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公積金貸款買房,使用別人的公積金貸款嗎?
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嗎,下面就是對于這個問題的相關回答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托貸款,是指按時向資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在職職工,在本市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時,以其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并由有擔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證而向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的貸款。該貸款可由資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發放。為進一步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的進程,住房公積金發放的主要對象要由住房開發公司轉向普通居民。
三、回玉林老家買房用公積金貸款嗎
一、可以的,這種情況屬于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三、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四、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五、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六、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3、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4、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6、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7、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8、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在合肥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1、不可以,住房公積金現在不支持異地買房貸款,但可以異地買房提齲也就是說你在合肥買房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只能用商貸,但你可以提取上海的公積金賬號的錢來償還購房貸款。
2、上海公積金目前不支持合肥貸款買房。說是將來下一步可能會實行,但政策這種事情誰也不清楚! 目前操作的方法是你在合肥買房,憑借購房合同可以到支取上海這邊的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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