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記分處理與法律規定
一、違章記分如何處理,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當事人因違章駕駛行為被記分之后,應當攜帶駕駛證等證件前往交通管理部門進行駕駛證的扣分登記,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滿十二分的,駕駛證即會被交通管理部門扣留。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規定參加學習、考試。
引用法規
[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一條
二、違章記分如何處罰,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違章記分的處罰為會被處罰款。行為人應當在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若是沒有扣滿十二分的,繳納罰款之后就會被清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條
三、違章記分如何處理?
違章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
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
4)。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引用法規
[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五條
[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九條
四、交通違章記分9分,如果30個工作日未去有罰款嗎
違章扣分超過30天未處理,會受到懲罰。
車主需要在違章后的15日內去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超過15天沒有去接受處理的,每天需要交納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金額不會超過原罰款數額的一倍;
如果是電子眼監控拍照的話,車主可以在交通網站查詢到違章記錄后,可以在機動車年審前一個月內去違章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即可。
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負責墊付。
五、違章記分會如何處罰?
法律分析
違章記分的處罰為會被處罰款。行為人應當在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若是沒有扣滿十二分的,繳納罰款之后就會被清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條
六、一次性12分的違章如何處理?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1、繳納違章罰款因為遮擋車牌知號,被交警查到,一次性扣了12分,這時,駕駛本會被交警扣掉,接受罰款處理。
2、去交管申請補辦扣完12分后,需要去自己附近的交管所申道請補辦駕駛證,到了交管所,按照流程,需要填寫一些補辦資料,接下來就是等待上課。
3、報名學習安全駕駛這個安全駕駛學習是絕對少不了的,這個是不能逃避的,學習期滿后,會給你一個學習合格證明,有了這個才可以預約考科目一。
4、預約科目一考試內學習期滿后,大家需容要拿著自己的學習合格證明,去前臺報名預約考試科目一。
5、科目一練習在等待考試的日子里,大家可以就好好的再回歸到科目一試題的學習,就像剛剛考駕照的時候。
6、考試以及取證到了考試的日子,按時到場,好好的考科目一,順利通過后,就可以去交警隊取回自己的駕駛證。
相關法律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引用法規
[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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