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人去世,配偶和子女還活著,如何辦理過戶?該過戶給誰?
一、房產證上人死了配偶和子女都還在如何辦理過戶,應該過戶給誰
1、首先看住房是否婚姻期間取得,是的話,不管登記人是夫妻誰名字,住房屬于婚后共有財產,一人一半,這種情況,需要辦理繼承一半產權手續,
2、反之,需要辦理繼承全部產權先看有無遺囑,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按照、法律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名下住房份額,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選取一位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定繼承人,而是者配偶到房管,辦理繼承過戶
二、房產證上人死,配偶和子女還活著,如何辦理過戶?過戶給誰?
1、首先看住房是否婚姻期間取得,是的話,不管登記人是夫妻誰名字,住房屬于婚后共有財產,一人一半,這種情況,需要辦理繼承一半產權手續,
2、反之,需要辦理繼承全部產權先看有無遺囑,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按照、法律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名下住房份額,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選取一位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定繼承人,而是者配偶到房管,辦理繼承過戶
三、沒有房產證離婚時房子還能過戶嗎?
1、未辦房產證離婚時不可以過戶。房產證是房屋所有人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未辦房產證的房子存在沒有產權證明的障礙,離婚時不能依法登記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2、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2]《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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