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如何提取,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一、公積金怎么提取,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是怎么樣的
公積金是很多人的“小金庫”,買房、租房、辭職等情況都可以申請提取。那么公積金怎樣可以提取呢?要滿足哪些條件呢?具體有哪些流程呢?一、廣州公積金怎樣可以提取? 根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服務指南》中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1.部分提取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①購買一手樓的,申請日期不超過自支付最后一筆房款之日起兩年內申請;②購買二手樓(或拍賣房)的,自取得契稅稅收繳款書(或契稅完稅證)之日起兩年內申請;③購買征地補償增大住房面積的,自取得購買增大面積發票之日起兩年內申請。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3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提取一次。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提取一次。5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提取一次。6租房提取的;① 租房自住且能提供租賃備案證明及發票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中有“注記備案”的不予提取;在租賃合同期內已到房管租賃部門辦理了備案手續,提取申請應在租賃合同備案之日起半年內,且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提出,職工首次提取不超過從申請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個月的租金,且提取的租金月數不得超過實際租住月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最長間隔不能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賃期滿;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中心審批人員可在租賃合同期內上門抽查核實職工的租房行為是否真實,不真實的取消因租該套房屋產生的提取資格。②租賃本單位住房的如職工租賃本單位住房作自住使用,但沒有與單位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直接從工資中劃扣的情況,須由單位辦理集體提取。③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賃備案證明及發票的,可申請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a.職工從2015年1月1日起連續繳存滿3個月;b.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c.職工每半年可申請提取一次。7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所有權人出資為該住宅增設電梯的;住宅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在實際支付工程建筑費用并取得發票(或收據)后可提出提取申請,只可提取一次,可提取金額不超過該戶因增設電梯而實際支付的工程建筑費用。
2.全部提取1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以離休、退休條件銷戶提取的不再辦理開戶手續。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條件銷戶提取的不再辦理開戶手續。3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職工以出境定居(含港澳臺地區)條件銷戶提取后,不能再辦理開戶手續,重新取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可再辦理開戶手續。 5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6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職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單位集體代辦。 在廣州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以看看自身符合哪一條提取條件,然后根據自身情況考慮是否提取公積金。除了買房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這兩個常用的條件之外,普通職工因租房自住和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而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也比較多。 二、在廣州提取公積金有哪些流程?
1.部分提取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并錄入掃描材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2.銷戶提取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審核材料并辦理提取(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3.提取業務辦理網點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交通銀行、廣發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網點(網點地址詳見中心網站)。
4.網點對外辦理業務時間中心各辦事處上午9
00-
12
00,下午2
30-
5
00;中心各管理部上午9
00-
12
00,下午2
00-
5
00。歸集業務承辦銀行網點具體以各網點對外公布營業時間為準。 三、公積金提取額度怎么算? 個人總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房屋購買、租賃、修建、建筑所花費總金額。如果是屬于銷戶提取的,則提取該賬戶內的所有余額。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的,房屋產權人的配偶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房屋產權人的配偶(房產證、購房合同等房屋產權證明上沒有名字),首次提取時除攜帶相應材料外,還要求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及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同前往經辦網點辦理;房屋產權人的配偶辦理二次或以上提取均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若職工辦理銷戶提取后重新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并以原房產再次申請提取的,則根據現行的提取政策在有效期內再次提交資料申請提取,核定可提取額度時須扣除已提取的金額。
2. 租房自住且能提供租賃備案證明及發票的,累計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超過自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實際發生月份的房租總額;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賃備案證明及發票的,可申請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以上就是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和所需流程,希望有所幫助。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身份證明材料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一)職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明;
(二)職工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及其與職工的婚姻關系證明;
(三)委托辦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證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親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通過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當提供本人在本市商業銀行開立的實名制借記卡。
三、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個人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想了解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么手續,如下:1.一般帶上身份證和辦理公積金卡,到開公積金的銀行說明情況,取號填表,等柜臺叫號即可辦理手續。
2.對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積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購房合同或其它可證明其具備相應提取公積金條件的證明材料。
3.離休、退休人員,在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提供單位出具的離、退休證明材料,以及單位所提供的申請提取公積金的證明資料,另外攜帶身份證及戶口前去辦理。
4.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人員,可攜帶房貸相關證明材料、購房合同以及身份證明材料,到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辦理。
5.對于家庭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可攜帶低保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以及相關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材料即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四、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提取公積金?
你好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么材料的相關如下一、住房消費類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退職);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
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業;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6、出國、出境定居;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五、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如何代取
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是什么(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賃住房自住的;
(四)離休、退休(退職)的;
(五)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
(七)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業的;
(八)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出國、出境定居的;
(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積金如何代取
(一)代取公積金的手續是因地而異的。公積金提取原則上應由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除簽約委托提取還貸業務外,職工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職工配偶、同戶直系親屬(父母或子女)、單位經辦員或經職工單位認定的代辦人可以代辦。
有些地區規定不允許他人代取公積金,但是有些地方卻允許代取,一般代他人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授權書以及代辦人的身份證,手續較為復雜。
(二)盡管如此,代取住房公積金也必須得符合公積金提取的申請流程。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申請流程如下
1、申請人要根據規定準備相應的資料,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交給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單位的人力部門需攜帶申請人的身份證、相關材料及單位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核無誤后,工作人員會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清單。
3、本人只需要持公積金提取清單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到中心指定的地址辦理即可。
六、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具體次數
一、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是采取銀行開具儲蓄戶,然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過審核將支取款項劃入該賬戶中,職工再從賬戶中將該款項支取。
(一)職工本人提供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并根據支取住房公積金的目的不同,分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到職工所在的單位領取并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二)職工持上述證件、申請書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到職工公積金繳存開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辦理。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經審核確認職工的提取申請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職工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接到單位或職工的提取申請和有關證明文件后,應當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情況、提取條件的證明文件、申請人的身份等進行審核,查驗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是否屬實,存儲余額是否正確,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如果申請人提供的文件不全,應當允許申請人補齊;申請條件具備、情況正確、身份屬實的,作出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到銀行辦理支付手續;不具備申請條件的,作出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在通知中應當告知申請人不準提取的原因,使申請人做到心中有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決定的工作,并把決定通知申請人。
(四)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經審核確認職工的提取申請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以后,要求職工提供指定銀行的個人儲蓄賬號。
(五)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六)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完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以后,將職工申請支取款項直接劃入該賬戶中。
(七)職工到銀行支取住房公積金。
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具體次數
(一)采取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
(二)采取貸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每年
3、4月辦理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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