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申請信用卡,丈夫在名字上寫上妻子的名字,這合法嗎?
一、妻子在丈夫辦信用卡時,在妻子姓名處寫上自己的姓名,這是否合法?
1.到銀行索要申請表格
2.準備好薪水證明和財力證明
3.把全部資料遞交到銀行
4.等待銀行審批
5.收到信用卡并開卡申請信用卡必須有固定工作在遞交申請表時確保附上以下必要文件以便銀行及時受理申請并準確評估申請人的信用狀況身份資料主卡及
二、信用卡辦理知識如何辦理信用卡?
信用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規避信用卡詐騙,要牢記勿輕信手機信息、保護好刷卡密碼、設置支付限額等防范要點。常見的詐騙手段有短信通知“親切”指導、電話聯系索要密碼、偽造網站誘人上當、制造信用卡被吞假象、演雙簧瞬間調包等。
三、他人用我的身份證給我辦的信用卡。
用自己身份證替別人辦信用卡,如果對方惡意透支,且數額較大,則涉嫌信用卡詐騙犯罪,屬于共犯,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四、老婆的信用卡可以用于男方的信用卡嗎?
提供結婚證是老婆辦理高額信用卡條件之一,但還要提供其他證明如高收入、高學歷證明等,但最重要的需要健康使用一段時間后才能大幅提高額度,建議如下1、持卡人在日常消費中可以盡量多用信用卡支付,尤其是增加大額消費的支出(批發類消費除外,頻繁支付批發類消費不但不利于提高信用額度,還可能有非法套現的嫌疑)。
2、在連續消費幾個月之后,可以主動向銀行提出申請,卡部會根據持卡人消費記錄決定是否需要提高額度。額度調高后,使用一段時間,大約三個月后,可以再次向銀行提出申請,逐步提高信用額度。
3、提供資產收入證明 主動向銀行提供資產收入證明,且提供的證明材料越詳細,收入越高,獲得銀行審批的信用額度可能就會越高。
4、按時全額還款 每月盡量按時全額還款。還款情況是信用卡記錄的重要一項,持卡人應盡量避免因還款不及時而超出免息期支付利息,否則不但不利于提升信用額度,還有可能產生信用記錄的污點。
5、臨時提升額度 有大額消費的需求,可以臨時向銀行提出臨時提升額度。一般期限為一個月,有的銀行則會在節假日主動提高信用卡額度。持卡人提出額度提升要求后,銀行會通過審核持卡人的消費需求和以往用卡記錄來決定最終額度提高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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