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還款4萬多還不起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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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卡欠了4萬多,現在該怎么辦?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如果您透支的額度過高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建議您重視。根據相關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釋“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或者明知無力償還透支數額超過信用卡準許透支的數額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發卡銀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惡意透支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惡意透支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二、信用卡欠款還不起,如何處理?
【法律意見】如果確實還不上,可能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如果自首,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至于量刑,要根據各地對該罪數額較大、巨大的標準和具體的從重、從輕、減輕等情節來確定。
【法律依據】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三、信用卡逾期還款,房產如何處理?
信用卡逾期不還,銀行已經起訴了,但是還沒有收到法院傳票,建議不要去法院了,而是應該立即想辦法歸還欠款,這樣銀行就會撤訴了。信用卡逾期的解決方法
1.作為信用卡持卡人,一旦因為失業、疾病或是其他意外事故導致無力按時還款時,在最后還款期到來之前,持卡人最好跟銀行信用卡中心主動打電話聯系,陳述
自己的經濟狀況,申明自己并非惡意欠款,并申請延遲還款和利息優惠。
2.銀行鑒于持卡人的主動表現以及之前的良好信用記錄,往往會同意延期還款,并會同持卡人商定雙方能接受的還款計劃,延遲期限、利息折扣、每月還款額等。
這樣主動聯系銀行,并經過銀行同意延期還款的情況下,就不會被記不良記錄,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后保證要按約定還款。
3.如果是平時疏忽大意忘記還款,那發現逾期后,一定要盡快還款,最好是全額還款。然后給銀行信用卡中心打電話,申明非惡意欠款,如果以前一直記錄良好,
且逾期時間短,發現逾期后還款良好,則有可能不被記不良記錄。以后不可馬虎大意,一定要注意銀行的賬單通知和催收信息,避免逾期。
4.信用卡還款信息會被央行征信系統滾動記錄24個月,也就是信用卡逾期還款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會在征信系統里保存兩年。如果用卡終止,對應的記錄也不再滾動,而是長時間保存下來。因此,信用卡發生逾期還款后,最好不要還清欠款后立即注銷信用卡,而應該堅持再用卡兩年以上,且保持期間的信用良好,這樣就能靠滾動記錄把不良記錄從征信系統里去掉。
如今信用社會,千萬不要小瞧了信用卡污點,這樣將會導致很多銀行業務沒辦法辦理,車貸、房貸、商業貸款都通不過,所以養成良好的用卡習慣,了解信用卡逾期的解決方法,做到有備無患!
四、信用卡欠5萬多,尚還不起,該怎么辦?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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