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后是否可以負全部責任?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否要負全責,有相關法律規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不一定要負全責,如果事故完全是由于肇事者的過錯導致的;或者由于逃逸行為導致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才由逃逸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也存在過錯的,則可以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二、事故逃逸責任在誰?
根據道交法的規定,肇事車輛逃逸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逃逸,并不會加重民事賠償責任,就是說不會多賠錢。賠償是民事責任。坐了牢,仍然要賠錢。現在沒錢賠,將來有錢了還是要賠的。有錢不還,拉入失信人名單。總之,錢還是要賠的,不賠的話法律有法律的辦法。一旦被拉入失信人,就不能坐飛機、臥鋪。
三、交通肇事逃逸,民事責任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要承擔更為嚴厲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處于孤立無援的危險狀態,由于這種狀態是由肇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所以產生了肇事人及時消除這種危險狀態的法律義務。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義務,事實上形成了新的違法行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或是刑事責任都要比沒有逃逸嚴重得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四、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不是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嗎?
1、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有逃逸行為的,一般由逃逸者承擔全部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承擔全部責任的情形如下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2、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一條
五、交通肇事逃逸要負全部責任嗎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有逃逸行為應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如果證明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的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有逃逸行為,應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如果確有證據證明有過錯的,可以減輕當事人的事故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9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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