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卡時寫下十萬借條,信用卡欠近三萬無法還款,報案后應如何處理?
一、借卡時打十萬借條,信用卡欠了近三萬無法還人報案了怎么辦?
你好,可訴訟處置,一、當事人訴訟,首先應提交訴訟書,并按另一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兩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紀、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訴訟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訴訟事實、借口,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quot;誰主張誰舉證quot;原則,原告向法院訴訟應提交下列手續
1、原告主體資格的手續。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公司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手續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借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二、信用卡欠錢會被通緝嗎,一張一萬,一張五千,一張10000
欠信用卡的錢如果只是民間糾紛不會被通緝,如果是涉嫌犯罪拒不到案,要被通緝。自己的債務自己清,不會連累到父母親,除非他們自愿償還。
如果是銀行向提起民事訴訟的,則應該在受到訴訟材料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如果你欠款金額達1萬元的,經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應承擔刑事責任。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一般要經四個月左右的時間,才會由檢察院向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三、欠信用卡十三萬被銀行起訴,需要坐牢嗎
盡快與銀行協商還款,如果對方你,你很有可能會被強制執行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后果1、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2、產生利息日利息按0.05計算,從消費記賬日起息;
3、產生滯納金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按月計收;
4、銀行會;
5、自還清欠款日起5年內無法在銀行辦理信貸類業務。信用卡欠款不還,銀行會通過多個途徑進行催收,如果其中表示還款并做出還款計劃,實際履行的,銀行不會報案作為刑事案件處理。如果拒不還款,銀行一般會通過民事途徑,再不還款的才會啟動報案程序。如果公安立案后,再不還款,有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拓展資料
具體法律規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 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最高院 最高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1]《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四、信用卡欠錢兩年未還,將被立案嗎?
存在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首先,需要確認定是否存在以下情形1.辦理信用卡時就是為了透支現金根本就沒有還款能力;
2.信用卡發卡銀行已經超過三次以上向你催收而不還;
3.你透支信用卡后根本就沒有還款;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