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用卡欠款不還可能坐牢?
一、信用卡欠款如何處理?
十幾萬數額較大,除產生個人不良記錄外,超過三期就形成惡意欠款,銀行會向公安機關報案。并且你個人由于不良記錄,辦理房貸、車貸等金融業務都會受到影響。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屬于惡意透支行為,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二、欠銀行信用卡錢,如果這人死了。會讓父母或者妻子去還嗎。怎么樣證明不用還
一般情況逾期超過三個月,就會轉交信用卡催收部,到時候會電話和掛號信會不斷地催你還款。
如果惡意透支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該罪的起刑點沒有制定,但依據參考詐騙罪的起刑點應當為5000元。
《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活動。
透支是指在銀行設立賬戶的客戶在賬戶上已無資金或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經過銀行批準,允許客戶以超過其賬上資金的額度支用款項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借錢給客戶。
所謂惡意透支,根據《刑法》第196條第二款的信用卡詐騙罪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的本質區別在于行為人在主觀上的差異。兩者在客觀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為人主觀上有先用后還的意圖,屆時歸還透支款和利息,而惡意透支的行為人透支是為了將透支款占為己有,根本不想償還或者也沒有能力償還,在行為上采取潛逃的方式躲避債務。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196條
[1]《刑法》 第196條
三、信用卡欠錢還不了,人去世了,信用卡里的錢還用還嗎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持卡人死亡之后,如果信用卡有欠款的應由家人(直系親屬)負責償還,或者持卡人生前有財產的話,由他的財產來償還,如果有遺產的話,由遺產的繼承人來還。但是這里面有很多的細節第一直系親屬如果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者不具備還款能力,銀行就看有沒有財產,或者遺產。如果財產,遺產都沒有,銀行就算壞賬。
第二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財產,有可能一筆錢放在家里,有可能存在持卡人信用卡發卡銀行以外的銀行,那么銀行都有為儲戶保密的原則。催收行怎么去界定他的生前的財產。
第三如果持卡人是因為意外事故死亡的,例如車禍,或者醫生的醫療事故等。那么可能會獲得一筆賠償款,如果家屬配合的的話,銀行可能收回欠款,如果不配合的話,銀行最多是到。如果欠款大于訴訟費的有可能,如果欠款500以內的基本就算懷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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