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張紙,一張小小的紙張。
一、您好,我是一名在影樓工作的攝影師助理,因與攝影師發生言語沖突,攝影師在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二、私刻公章和私刻地皮土地是什么罪
關于“私刻公章,私刻地皮土地是什么罪”的相關解答如下私刻公章罪指個人或者其他組織私自篆刻其他企業公章的行為。公章,是一個單位、企業、事業、團體、學校的法定代表標志。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員私自刻制公章,進行詐騙、破壞國家治安管理活動,侵害單位、企業、團體、學校的合法利益,國家將刻字業(包括刻字工廠、刻字社(店)、刻字攤等)納入特種行業,歸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對違反國家管理規定的刻字單位和職工個人,視問題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三、拍別人照片算不算侵犯肖像權
行為人未經他人允許拍別人照片且進行發布,或進行營利活動等活動的,則算侵犯肖像權。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四、非法使用私人印章的處理
法律分析
偽造私人印章構成偽造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不構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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