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有什么區別
一、不動產權證和不動產證的區別
1、 更詳細不動產權證相比房產證更加詳細,里面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
2、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上述是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的區別
二、"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有區別嗎?"
你好,下面是不動產產權證與房產證與不同點如下1、 更詳細不動產權證相比房產證更加詳細,里面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
2、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有何不同?不動產統一登記對老百姓有何影響?
1、 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首要作用在于保護個人產權。房產、土地或林地等不動產都能得到保護。
2、 買房辦手續更加便捷。普通百姓買房將不必再多部門來回跑,所有手續都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一站完成;假如證件遺失要補辦,就不必像以前一樣自己去登報聲明,而是登記機構免費提供刊發,并在15個工作日后補發。
3、 節約成本。按現有收費標準,以后有房的只收房產證費用,免土地登記費;無房的交土地登記費。而且查詢檔案免費;相關國有土地、房屋登記費和工本費執行原有的減免政策。
4、對企業而言可縮短轉貸時間,降低財務成本。
5、保障農民財產權利。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一部分納入統一登記,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
6、交易更安全。
三、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有什么區別?
你好,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5月1日起,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為本行政區域內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簡單來說,就是房產證將下崗,不動產權證書正式登場!這也就意味著,以后買房子拿的是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將停止頒發!房產證與不動產證有什么區別根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介紹,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
四、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有什么區別?
你好,下面是不動產產權證與房產證與不同點如下1、 更詳細不動產權證相比房產證更加詳細,里面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
2、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有何不同?不動產統一登記對老百姓有何影響?
1、 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首要作用在于保護個人產權。房產、土地或林地等不動產都能得到保護。
2、 買房辦手續更加便捷。普通百姓買房將不必再多部門來回跑,所有手續都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一站完成;假如證件遺失要補辦,就不必像以前一樣自己去登報聲明,而是登記機構免費提供刊發,并在15個工作日后補發。
3、 節約成本。按現有收費標準,以后有房的只收房產證費用,免土地登記費;無房的交土地登記費。而且查詢檔案免費;相關國有土地、房屋登記費和工本費執行原有的減免政策。
4、對企業而言可縮短轉貸時間,降低財務成本。
5、保障農民財產權利。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一部分納入統一登記,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
6、交易更安全。
五、現在購買商品房,只有不動產權證嗎
1、房產證與不動產證區別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將原來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到一個部門,核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原本,購房者買房后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權等在內的十類不動產將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統一登記。“房產證”將逐漸換發成“不動產證”,如果全國全面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將對樓市進行全面摸底。
其實除了《房產證》,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他項權證》、《林權證》、《海域使用證》等證書以后都不再頒發,將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2、需要登記的不動產權利
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筑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3、現在的房產證等產權證不必須要換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并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發新的不動產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予以5年過渡期。
4、不進行不動產登記的缺點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沒有要求對不動產權利進行強制登記。但如果權利人不登記,其不動產交易安全將受到嚴重影響,也容易發生權屬糾紛。作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核心,簿證統一后,物權變動情況才能統一規范反映,物權才能得到統一的嚴格保護。簿證不統一,就可能出現一房、一地多賣,產生交易風險。因此,從保護權利人物權的角度《民法典》規定了依申請登記。
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此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
5、開始能查詢不動產的時間
2015年,將健全配套制度;2016年,將全面形成制度體系;2017年,將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
6、不動產登記人人不是可查
只有權利人、利害關系人、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
權利人指的是不動產權的所有人,如房子是自己的,就可以申請查詢自己名下的房產情況。若房子抵押給銀行,那么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憑借抵押登記也有權查詢登記資料。
利害關系人是指和不動產所有者有直接關系者,比如夫妻等。在一些債務糾紛中,債權人也可以憑借人民法院的補充證據材料通知書,自行或委托律師事務所查詢債務人名下的已確權房產情況。
7、不動產登記的影響
保護個人產權房產、土地或林地等不動產都能得到保護。
辦理手續更便捷轉賣房屋時不用土地、房屋多個部門來回跑。
交易更加安全可以查詢不動產產權歸屬,有助于規避一房多賣的風險。
保障農民財產權利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一部分納入統一登記,保障了農戶宅基地的用益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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