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答辯狀法院對起訴狀進行答辯,要求法院維持判決,原告不服的答辯狀!
一、行政訴訟答辯狀
答辯人×××,……(寫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寫明姓名、職務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等基本信息)。 因×××訴我單位……(寫明案由或起因)一案,現答辯如下 答辯請求…… 事實和理由……(寫明答辯的觀點、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辯人×××(蓋章) ××××年××月××日 (寫明遞交答辯狀之日) 附1.答辯狀副本×份
2.其他文件×份
3.證物或書證×件 以上就是行政訴訟答辯狀范本怎么寫的解答。
二、在民事訴訟中,原告如何進行答辯?法律規定有哪些?
法律咨詢解答答辯的應該是被告。在民事訴訟中,要根據原告的具體訴訟請求及相應的理由來進行答辯。主要的可以從以上幾個方面來答辯
1、原告據以起訴的事實或理由是否成立。
2、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3、原告起訴的證據是否充足。
4、答辯人對本案是否負有責任或雙方責任的大小。另外,以上只是通常的,具體如何答辯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和庭審情況靈活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三、行政訴訟答辯狀需要哪些,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行政訴訟答辯狀包括的
1、答辯人名稱、地址、電話;
2、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3、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務、工作單位、住所、電話。
4、針對起訴狀的進行答辯,主要包括事實的陳述,相關的法律依據,有何證明等。
5、結尾。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四、提交訴訟多長時間開庭,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提交訴訟狀之后的開庭時間是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此時是需要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等因素來確定的,此時人民法院的自由裁量權是很大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開庭之后,就是要受到期限的限制的。
五、答辯狀中的上訴狀有哪些?
對于答辯狀中的上訴狀的有哪些?這個問題,解答如下民事上訴狀答辯狀根據,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后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系;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后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以上是對于對民事上訴狀的答辯狀中的有什么好的建議的回答,請參考!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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