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需要雙方到場嗎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雙方到場才能出具嗎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需要雙方到場簽字,但是開具責任書以后交警會通知雙方去領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只作為送達的依據。無論雙方是否簽字都不影響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一方對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提出復核。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3條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雙方在場嗎?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一般是需要雙方到場的,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在,也是可以做出事故責任認定的。
做出責任認定后進行賠償時,當事人如果對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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