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一、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有什么區別?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有什么區別?”的解答如下1、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制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2、行政處罰告知書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3、由此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告知書最大的一個區別就在于,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后者只是起到一個通知作用,如果對行政處罰告知書中的一些有異議,是可以拒簽并向上申請重新處理。
二、行政處罰管轄權的確定
1各個行政監督部門對本部門職權范圍發生行政違法案件進行管轄。
2行政處罰案件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行政主體管轄。但如果由違法行為人住所地行政主體管轄更為方便的,經與行為發生地行政主體協商也可由違法行為人住所地行政主體管轄。
3兩個以上行政主體對同一違法行為都有處罰管轄權的,或者違法行為地點難以查明的,由最先查處的行政主體管轄。
4兩個以上的行政主體對行政處罰權發生爭執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其共同的上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
5行政處罰的級別管轄由具體法律、法規規定。對此沒有明確規定,行政處罰的級別管轄應根據違法行為及違法主體涉及的地域范圍、違法行為影響的大小,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三、行政處罰報告書和行政處罰告知書有什么區別?
1、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制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2、行政處罰告知書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3、由此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告知書最大的一個區別就在于,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后者只是起到一個通知作用,如果對行政處罰告知書中的一些有異議,是可以拒簽并向上申請重新處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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