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
一、"財產保全的申請條件是什么?如何申請財產保全是?"
財產保全必須滿足的條件有哪些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7、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二、財產保全的條件及保全財產
申請財產保全有兩個條件必須是緊急情況、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訴訟前的財產保全應具備兩個條件1、必須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駁回申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保證將來作出的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行,人民法院應當事人申請或者主動依職權,對當事人的財產或爭議標的物采取強制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基于國家賠償的壓力,一般不會主動地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只有一個條件,即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擔保,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若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將駁回申請人的申請。拓展資料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三、財產保全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財產被保全,財產保全是什么意思”問題回復如下你好,法院說的財產保全是什么意思呢,我做了如下解釋1、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有可能會轉移財產使案件以后難以執行或給當事人造成損害的,對方當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對其財產進行保全,禁止其財產的轉讓或責令其不能再轉讓財產的。2、實踐中,法院也可以主動裁定進行財產保全措施。
3、進行財產保全,可以責令申請人進行擔保,實踐中,這樣的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申請保全的財產系爭議標的的,擔保數額不超過爭議標的價值的百分之三十。
4、目前法院多認可由保險公司進行擔保,保險人以其與申請保全人簽訂財產保全責任險合同的方式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書。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四、保全的基本原理及保全財產的類型
您好,針對您的什么叫保全?什么是保全財產?問題解答如下為什么要財產保全是由于查封、扣押或凍結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響被申請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導致一定的損失,為保護被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對申請人申請有誤的,申請人應對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不當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因此,法院在申請人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時,要求申請人提供相當于申請保全財產等值的經濟擔保,保證對財產保全不當的損失進行賠償。 財產保全擔保是申請人在向法院申請進行財產保全時,向法院提供的保證對因財產保全不當給被申請人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擔保。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五、法院如何申請財產保全,如何申請保全
您好!關于“法院如何申請財產保全,如何申請保全”的回復如下 關于當事人如何申請法院財產保全這個問題你可以根據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第九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九十三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嗣穹ㄔ航邮苌暾埡?,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暾埲嗽谌嗣穹ㄔ翰扇”H胧┖笫迦諆炔黄鹪V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诰攀臈l 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敭a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凍結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凍結財產的人?! ∝敭a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诰攀鍡l 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诰攀鶙l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诰攀艞l 當事人對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第二十六章 財產保全 第二百四十九條 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P系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第二百五十條 人民法院裁定準許訴前財產保全后,申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诙傥迨粭l 人民法院裁定準許財產保全后,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第二百五十二條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第二百五十三條 人民法院決定保全的財產需要監督的,應當通知有關單位負責監督,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解除保全的命令由執行員執行。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