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對于商標侵權賠償問題作出了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根據該條規定可知,被侵權人能夠舉證證明因為侵權所遭受的損失的,侵權人應就被侵權人的損失范圍作出賠償;不能證明損失的,則按照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進行賠償;兩者均不能證明的,則由法院在50萬元以內,根據侵權人的具體侵權行為及情節,判決賠償額。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六條
二、在中國商標法中,哪些原則是最重要的?
在我國商標法原則是保護商標專用權原則,注冊確認商標專用權歸屬的原則,申請在先原則,自愿注冊原則,審查核準授予商標專用權勢原則。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三、著名商標認定的法律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馳名商標是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其中相關公眾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和與前述商品或者服務的營銷有密切關系的其他經營者及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標注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
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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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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