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信用卡逾期幾十萬
一、欠浦發信用卡萬用金6萬多,逾期了3個月了,發短信我,說已經起訴我了。是真的嗎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第一客戶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或在我行及同業賬戶(包括住房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消費貸款、信用卡等)目前狀態逾期,或最近12個月內出現過一次逾期90天以上不良記錄(即逾期狀態標志為“
4”)。 第
二通過其他征信渠道獲悉客戶存在下列情況之
一
1因違規用卡等行為被列入我行、同業、人民銀行或征信機構不良客戶信息庫;
2存在作為被告的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3有惡意騙取銀行資金行為;
4正在服刑期間或最近7年內曾有過刑事犯罪記錄。{VIEWLIST}被信用卡套牢的年輕人,建議你借錢直接還完,因為信用卡的滯納金非常高,你若最低還款不還,幾個月后還款總金額會較高。你涉及的金額不大,銀行起訴的可能性小,但也不能排除。你至少要保證最低還款,能一次還清最好,以后再也不要用了。提醒要根據自己的收入決定自己的消費,不要盲目消費,改變不良的消費習慣,否則麻煩多多。{VIEWLIST}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196條第二款的 信用卡詐騙罪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的本質區別在于行為人在主觀上的差異。兩者在客觀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為人主觀上有先用后還的意圖,屆時歸還透支款和利息,而惡意透支的行為人透支是為了將透支款占為己有,根本不想償還或者也沒有能力償還,在行為上采取潛逃的方式躲避債務。 惡意透支5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惡意透支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惡意透支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綜上,要看你透支的數額有多大,如果達到了上述數額,則應盡快配合銀行把款還上。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196條
二、我浦發信用卡欠款四萬多,萬用金三萬多,已經超過三個月了
如果一直逾期不還款的話,會被銀行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所以,信用卡欠款逾期時間過長,銀行幾次催繳不還的話,銀行有權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情節嚴重、數額巨大,還會成為刑事犯罪。
三、我浦發信用卡一起欠款10萬逾期三個月了,銀行要起訴了會不會坐牢
您好,據您描述的行為,有可能涉嫌貸款詐騙罪。如果超過三個月,兩次催收均未還款,建議您及時與銀行進行溝通,并盡可能簽訂逾期還款協議。隨后積極還款,否則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您信用卡透支的金額已經構成惡意透支數額巨大的標準,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如需獲得專業的針對性幫助,可以撥打免費熱線詳細描述案情。
四、浦發信用卡2萬現值,已經逾期5個月,確實沒錢,會被訴訟嗎
信用卡逾期要負的責任,是要根據你具體欠的金額和逾期時間來定1.信用卡詐騙罪一般是你欠款金額超過萬元以上,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就構成犯罪,必須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仍要承擔民事還款責任。
2.如果你的情況不符合上述,則你負有償還欠款的民事責任。
五、浦發信用卡欠了一萬多,沒還,不想還了。怎么辦
關于被銀行的問題,需要具體分析,例如當事人拖欠銀行貸款的,屬于違約行為,應承擔償還貸款的民事責任,并要根據貸款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被向的,還要承擔訴訟費用,會給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所以應該盡量和銀行協商還款。并且,如果是屬于信用卡欠款,則根據規定,如果欠款超過一萬元,經發卡行多次催討仍不歸還的,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如果發卡行報案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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