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妨害鐵路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一)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或者安全標志的;(二)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
(三)在鐵路線路、橋梁、涵洞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或者平交過道的。
第三十六條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或者火車來臨時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搶越鐵路,影響行車安全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交通安全是什么?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機動車來歷證明; 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并監制。以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司法解釋
三、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是什么?
第八條 縣級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反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理職責的舉報,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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