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最新版
一、商品房預售的法定條件是什么,如何處理文章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商品房預售的法定條件是預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預售方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預售方簽訂的預售合同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引用法規
[1]《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五條
二、商品房現售許可證辦理
1、商品房銷售申請報告。
2、填寫《商品房銷售登記表》。
3、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4、商品房建設投資計劃。
5、《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配核定用地圖。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建設項目的總平面圖、首層及標準層平面圖。
8、供熱配套證明。
9、燃氣證明。
10、市物價局的商品房銷售價格批復。
11、屬于預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體工程投資額20%以上的證明文件。
12、商品房申請銷售明細表。
法律對商品房現售許可證辦理時間沒有什么限制,材料齊全隨時可以辦理,其他按購房合同約定辦理。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制、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2、開發商只有在取得了預售證的情況下才可以對外銷售房子,收取購房者的房款,未辦理出預售證收錢的屬于非法行為,法律不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的!
3、你可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預售證是房管局負責審批頒發的,如果辦理出來了一是在售樓處會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備案,他們會告訴你的,可以放心的購買!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除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多層建筑已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層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體工程。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登記時,除應當提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標準地名批準文件、拆遷戶安置情況說明和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的證明文件。
(六)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預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并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三、購買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子的解決方法
根據最高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第二條的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如果合同效力被認定為無效,那么這個無效從法律而言是至始無效,即從簽訂的那一刻它就是無效的。那么如果購買了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合同簽了首付款也交了,怎么辦呢,我們來了解一下最高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第九條的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如果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那么根據這條的規定,開發商有沒有故意隱瞞或是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將是主張賠償的關鍵問題,如果能舉證證明開發商未向您提供預售許可證就簽訂了預售合同的這一事實,就可以要求開發商支付已付購房款一倍的懲罰性賠償款。
引用法規
[1]《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二條
[1]《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九條
四、購買無預售許可證房屋的處理
根據最高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第二條的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如果合同效力被認定為無效,那么這個無效從法律而言是至始無效,即從簽訂的那一刻它就是無效的。那么如果購買了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屋,合同簽了首付款也交了,怎么辦呢,我們來了解一下最高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第九條的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如果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那么根據這條的規定,開發商有沒有故意隱瞞或是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將是主張賠償的關鍵問題,如果能舉證證明開發商未向您提供預售許可證就簽訂了預售合同的這一事實,就可以要求開發商支付已付購房款一倍的懲罰性賠償款。
引用法規
[1]《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二條
[1]《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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