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的稅率
一、白酒消費稅稅率是依據什么計算的?
國家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煙產品消費稅,制定了《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并在2009年7月份開始實行,屆時盡管稅率不變,但稅基改變將使白酒納稅額提高一倍。消費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生產、委托加工及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銷售額或銷售數量而征收的一種稅。白酒消費稅采用復合計稅辦法,消費稅的計稅價格確定也不盡相同。①法律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函〔
2009〕380號)附件《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第八條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2、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②消費稅的計稅方法
1、按照現行消費稅法的基本規定,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算三種方法。
2、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引用法規
[1]《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 第八條
二、紅酒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消費稅共設置了11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 13個子目,列舉了 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 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
56% (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丨0升(含1.0升)以下的乘 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 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 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 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 ,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香 煙劃分標準進行調整。政策調整后,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 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乙類香煙由30%調整至36%,雪茄 煙由25%調整至36%。與此同時,原來的甲乙類香煙劃分標準也 進行了調整,原來50元的分界線上浮至70元,即每標準條 (200支)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 卷煙為甲類卷煙,低于此價格的為乙類卷煙。批發環節加征5% 從價稅。此次政策調整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了一道從價 稅,稅率為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文件中明確,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卷煙批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批發銷售的所有牌 號規格的卷煙,都要按批發卷煙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5% 的稅率繳納批發環節的消費稅。
三、白酒消費稅從哪環節交納?
白酒是在生產環節征收銷售稅,不過納稅環節中,生產環節征收的消費稅的計稅依據是銷售額,所以企業計算消費稅的時候是根據出廠價格來計算消費稅。消費稅計稅上的生產環節不是指正在生產,而是指工廠銷售環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八條,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分列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按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分別為
1. 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2.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4.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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