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排水驗收規范
一、給排水施工及驗收規范
1、給排水施工規范。相關的施工人員或單位應具備相應的施工資格和資質,施工和質量管理應達到施工技術標準。
2、給排水施工驗收規范。施工質量應符合《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二、建筑防水施工驗收規范是如何規定的?
電氣設備安裝程序和工藝應按制造廠家要求進行;現場制作、安裝的附屬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電氣連接應可靠,所有的連接件如接插件、連接線、接線端子等應能滿足當地環境條件和運行條件;站內、站外電纜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8的有關規定。
三、屋面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是如何規定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是保證工程實現設計意圖的前提,也是明確劃分設計、施工單位質量責任的前提。由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雙方主體是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因此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對建設單位負責。本規范明確屋面工程的施工質量,必須按承包合同的規定驗收,但合同文件的規定不得低于本規范的規定。
四、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版是如何規定的?
1、地下工程防水等級分
1、
2、
3、4級。
2、地下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或行業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地下水位穩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
4、各檢驗批的抽樣檢驗數量細部構造應為全數檢查。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