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2000逾期3個月會怎么樣
一、我的信用卡逾期3個月了會怎么樣,會做老嗎
惡意透支是要坐牢的。1、換了電話應主動通知銀行,及時變更在銀行登記信息。因銀行不清楚你動機是故意逃避債務還是無心之失。
2、持卡人與直系親屬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信用卡申請時如果直系親屬沒有擔保,是不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
3、信用卡欠款不還,時間長、數額較大就會坐牢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一般來講,信用卡逾期3個月以上,可以視為因惡意透支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詐騙。信用卡逾期不一定坐牢。這時取決于持卡人的還款態度和誠意尤其。如果欠款人和銀行人員好好溝通,承認自己并不是故意不還,先還一部分本金,并制定合理的還款計劃,就可以避免不上銀行的黑名單。擴展資料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1、持卡人為合法的持卡人,如是盜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則構成盜竊、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為,而不構成惡意透支。
2、持卡人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有非法占用銀行資金的目的。
3、持卡人客觀上已實施了惡意透支行為,對發卡銀行造成經濟損失。
4、持卡人經發卡銀行催收仍不歸還,且數額較大或時間較長達到刑罰處罰的。對于符合上述構成要件的惡意透支行為,應按照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由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追究惡意透支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對于不符合上述犯罪行為構成要件的,可依照我國《民法》、《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起民事訴訟,追究惡意透支行為人的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二、信用卡逾期3個月會怎樣,會不會被起訴
銀行在信用卡催收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種方式
第一,短信催收。主要針對早期持卡人出現的逾期還款行為,一般為逾期7到15天,短信主要起提醒功能。
第二,電話催收。主要針對超過30天且超過一個賬單期以上的逾期行為,進行電話提醒還款。
第三,上門催收。主要針對超過90天以上逾期,銀行會安排催收人員到持卡人居住或工作地址上門催繳還款。
第四,法院起訴。主要針對超過半年以上逾期,銀行會向法院申請,要求對持卡人進行起訴還款。
第五,外包催收。主要針對超過1年以上逾期,銀行會將逾期資金進行打包,折價給外包催收公司,負責進行逾期欠款催繳。
三、信用卡逾期3個月會上黑名單嗎,會征信不良嗎
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3、《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四、信用卡逾期了3個月,現在一個月還一萬多,還會有影響嗎
使用信用卡消費已經很普遍,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忘記還款,是否使用信用卡逾期不還都會構成犯罪呢怎樣的情況下會構成犯罪呢下面由為您整理介紹。 使用信用卡已成為普遍的消費方式,一些持卡人在對信用卡的認識和使用上存在誤區,并不清楚如何正確、安全地使用信用卡,或對逾期不還款等行為抱有僥幸心理,不僅對個人貸款、信用評價產生負面印象,甚至無意中觸碰到法律的底線,付出沉重的代價。 我國刑法規定惡意透支屬于信用卡詐騙罪的情形之一,但并非使用信用卡逾期不還款不一定構成犯罪,但是如果惡意透支達到一定數額,就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而且刑法意義上的信用卡比平常人們對信用卡的理解更寬泛,不僅包括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還包括沒有透支功能的借記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可以認定為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就可以構成信用卡詐騙犯罪。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并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因此,使用信用卡時要注意,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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