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人
一、江西要約是什么意思?
要約是指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的應具體確定,并且應表明一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可以撤回、撤銷。是合同訂立的一種方式。與“承諾”相對。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
二、廣西要約是什么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具體確定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一般說來,要約成立的要件有四個
1 、要約是特定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相對人發出。要約一般應向特定人發出。
3、要約必須具有締約目的并表明經承諾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4、要約的必須具備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
三、要約人與受要約人的差別
1、要約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訂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議的人,受要約人指的是接受要約的一方當事人。
2、要約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受要約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受要約人接受而提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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