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撻定"是什么意思?可以退嗎?"
一、如何退還定金,有法律規定嗎?
法律分析
下列情形下定金可退如果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二、哪些情形下定金可退?
1、如果是因為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商/賣家一般會直接將定金退給購房者。如果開發商/賣家不退,購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訴。
2、新房開發商在售房時“五證”不全,本身就屬于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直接向開發商提出解約,要回定金。
3、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中,對于退定金的條件有約定的話,只要情況符合退定金的條款,都可依據認購書或購房合同讓開發商退定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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