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高空拋物,保障居民身心健康
一、物管對高空拋物應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
物管處理高空拋物的方式是及時檢查墜物信息、墜物造成的影響,必要時可以選擇報警處理。高空墜物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所涉事樓層住戶均需承擔連帶補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二、高空拋物如何處罰,有法律法規嗎?
高空拋物的處罰有1、在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情況下警察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治安處罰;
2、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一般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三、修訂如何防止高空拋物
防范高空墜物的安全措施有1、不主動拋物。
2、注意檢查房屋。要提前做好防范,定期檢查自家窗戶。
3、購買高空墜物險。
4、社區、物業等方面要充分履行宣傳教育的義務和監督管理的責任,減少高空墜物的發生。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
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四、高空拋墜物的處理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為此,對于高空拋物及傷害事故物業管理部門可采取以下措施1、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墻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
2、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墻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墻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戶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3、日常工作中,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讓小區居民能夠認識到從高空物是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提高居民素質,從根本上杜絕高空拋物的現象發生。
4、一旦出現高空墜物傷害事件,物業公司要做好搶救傷員和現場保護區工作,依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證據保全工作。
5、對于一些高空拋物多發部位采用先進的攝像技術進行監控,以獲取事故的第一手材料和證據,使物業公司處于主動地位等等。綜上所述,就是關于高空墜物怎么處理的相關規定。
引用法規
[1]《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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