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是一種什么證據類型?
一、照片作為證據嗎?
你好,對于照片屬于什么證據的回答如下物證是指以物品的存在、外形、質量、規格、特征等證明民事案件事實的依據。常見的物證包括受損害的公、私財物,致傷的工具和斗毆留下的痕跡等。因為物證和書證往往會發生重合,所以應該相區別,物證和書證最主要的區別在于物證是用物品的外部形態、特征,固有的質量、規格、數量等證明案件事實的。書證是用體現在物品上的思想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交通事故現場的損壞的車輛就屬于物證。如果照片本身涉及案件的證明能力,就可能是物證,比如某兩人因為一涉嫌隱私的照片起爭執而殺人,則在本案中照片就可能是物證,如果照片的能證明案件的某方面,則是視聽資料,比如照片的顯示某一起交通肇事撞人的瞬間,則能認定為是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明,視聽資料是指用錄音機、錄像機或電子計算機等所錄制的錄音帶、錄像帶及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明。常見的有錄像帶、錄音帶、錄音片、電影膠卷、電視錄像、傳真資料、微型膠卷、電話錄音、雷達掃描資料、電子計算機儲存的數據和資料等。視聽資料具有以下特點第一,視聽資料是利用電子科技等高科技產生的,具有科學技術性。第
二、什么是證據,證據的種類與分類有什么區別?
證據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種類,是指法律上根據證據的性質及特點對證據確定的類別。證據的分類不同于法定的證據種類。證據的分類是一種理論研究中的分類,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分類標準是多元的,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分為不同的證據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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